重點摘要

移工留才久用方案自 111 年 4 月開辦以來,已成為製造業、營造業與看護機構留才的重要管道。但業界普遍對「中階技術人力名額怎麼算」感到困惑。其實核心就是兩道天花板:產業類個別雇主申請中階人力名額不得超過移工核配比率 25%,並且移工、中階人力及專業外國人合計不得超過總員工 50%。這兩個條件必須同時滿足,缺一不可。

法規背景與條文

依行政院 111 年 2 月 17 日通過、勞動部研擬的「移工留才久用方案」,符合資格的移工或僑外生可由雇主申請為中階技術人力,並且無工作年限限制。

方案明文規定的兩道天花板如下:

為保障國人就業,產業類個別雇主申請中階人力名額,不超過移工核配比率 25%,且移工、中階人力及專業外國人合計不超過總員工 50%。

這是行政院公布的官方條件(請見行政院全球資訊網—移工留才久用方案)。實務上對應的法源是《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中關於中階技術人力的相關條文。

至於薪資條件,則分為產業類與社福類:產業類每月經常性薪資需逾 3 萬 3 千元(僑外生首次聘僱 3 萬元、續聘回歸 3 萬 3 千元);機構看護每月經常性薪資逾 2 萬 9 千元;家庭看護每月總薪資逾 2 萬 4 千元。

對仲介公司的實際影響

第一,計算時要記得是「個別雇主」而非整個集團。常有業界遇到的狀況是雇主旗下有多個工廠登記,但中階人力名額仍依各個工廠(事業單位)獨立核算,仲介不能把不同登記單位的名額互通使用。

第二,「移工核配比率 25%」中的「移工核配比率」指的是雇主原先依《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取得的移工聘僱比率,而不是製造業總員工的 25%。比方說某製造業雇主經 Extra% 加成後核配比率為 35%,那麼中階人力名額上限就是該 35% 的 25%。

第三,50% 員工總額這條「集合上限」很常被忽略。當雇主同時聘僱移工、中階人力與專業外國人(如白領 NCC),三者加起來不能超過總員工的一半。仲介在規劃聘僱結構時,若只盯著移工比率,可能會在送件後才被退件。

第四,永久居留申請的銜接點。資深移工從事中階技術工作滿 5 年,每月總薪資逾 2 倍基本工資(115 年起對應 5 萬 5 千元,請依當年度公告為準)或取得乙級專業技能證明,得申請永久居留。仲介應提早協助雇主規劃薪資調升的時程,避免員工卡在永居門檻邊緣。

應對建議

第一,為每位雇主建立完整的聘僱結構試算表,欄位至少包含:本國勞工總數、移工核配比率、現有移工人數、中階人力名額上限、專業外國人名額、合計外籍人力占比。雇主對著表看才看得懂。

第二,送件前先檢核兩道天花板。如果只看其中一條(例如只看 25% 比率),常會誤判可申請名額。

第三,建立「永居倒數提醒」機制。中階人力滿 5 年是申請永居的關鍵節點,這個提醒若漏掉,等於白白浪費了雇主與員工的等待。業界第三方平台如 ProLink AI(prolink.tw)已提供電子化的服務紀錄追蹤與到期提醒工具,可降低人工漏算的風險。

第四,主動向雇主提供薪資條件對照。仲介在簽約初期就把產業類 33,000、僑外生續聘 33,000、機構看護 29,000、家庭看護 24,000 等門檻寫進服務說明,可避免雇主後續因薪資未達標而申請被退。

第五,留意各部會「指定之國家重點產業」。除了製造業、營造業、農業(外展、農糧)、海洋漁撈、機構及家庭看護之外,方案也保留了「其他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指定之國家重點產業」的彈性。仲介可定期關注勞動部與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公告,掌握新開放類別的第一手資訊。

結語

中階技術人力是雇主留住熟練移工的核心工具,但 25% 與 50% 兩道天花板若未同步計算,很容易在送件階段碰壁。仲介公司應建立標準化的試算流程與電子化追蹤機制,把每一位有資格申請的員工、每一個雇主的可用名額都掌握清楚。在政府持續優化留才條件、擴大適用範圍的同時,仲介業若能把名額核算的細節做得比同業更精準,就是對雇主最直接的服務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