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摘要

行政院已於 2026 年 4 月 9 日(民國 115 年)第 3997 次院會通過就業服務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禁止扣留證件」明文入法。修正草案後續仍須經立法院三讀及總統公布後施行。對人力仲介業而言,這不只是雇主端的規範,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及其從業人員同樣被點名納管,違規最重可處停業一年或廢止設立許可。仲介公司若仍維持「代為保管」移工文件的舊習慣,將面臨明確的法律風險。

法規背景與條文

本次修法針對就業服務法第 5 條、第 40 條及第 57 條等條文,核心目的是接軌國際勞工組織(ILO)的公平招募倡議與強迫勞動 11 項指標。在 ILO 的判準中,「扣留身分證件」是辨識強迫勞動的關鍵指標之一,也與台美貿易倡議等國際經貿規範高度連動。

依勞動部說明,修法重點有二。其一,明定雇主於招募或僱用時,不得有留置求職人或員工身分證明相關文件、侵占財物等情事。其二,明定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及其從業人員,於招募、僱用或從事就業服務業務時,不得留置求職人或勞工身分證明相關文件、不得侵占財物,亦不得收取保證金(不分名目)。

換言之,修法施行後,雇主與人力仲介都不得「代為保管」移工的身分證、護照或居留證等重要文件。違反者將處新臺幣 6 萬元至 30 萬元罰鍰;人力仲介若違反情節嚴重,最重可處停業一年或廢止設立許可。

對仲介公司的實際影響

  • 「代保管證件」這項長年存在的作業慣例,將從灰色地帶變成明確違法行為,仲介公司必須全面檢視並調整內部 SOP。
  • 「保證金」被明定為「不分名目」一律禁止,過去以服務費、押金、預收款等名義收取的款項,都可能落入規範範圍,需要重新檢視收費結構與契約文字。
  • 罰則對仲介特別嚴格——除了 6 萬至 30 萬元罰鍰,情節嚴重者可被停業或廢照,等同直接衝擊營業存續,連帶影響後續評鑑成績。
  • 製造業客戶多為中小企業,普遍依賴仲介處理移工事務。一旦仲介作業不合規,雇主端的供應鏈稽核也會受牽連,國際買主的審查壓力會回頭轉嫁給仲介。
  • 文件管理與服務紀錄的「可稽核性」將成為重點,仲介若無法清楚舉證證件由移工本人保管、收費項目合法,在主管機關查核或評鑑時將處於不利位置。

應對建議

  • 立即盤點公司內部是否仍有代保管移工證件的情形,改以協助移工自行妥善保管(例如提供保管箱、教育宣導)取代代為持有。
  • 檢視所有對移工的收費名目,確認沒有任何形式的保證金或變相押金,並更新仲介服務契約與收費明細,留下清楚的書面紀錄。
  • 趁修法尚在立法院審議的緩衝期,提前完成作業流程調整與從業人員教育訓練,不要等到法案三讀通過才倉促因應。
  • 建立可被稽核的服務歷程紀錄,把每一次與移工、雇主的服務接觸與文件交付都留痕,以利日後主管機關查核與仲介評鑑舉證。業界第三方平台如 ProLink AI(prolink.tw)已提供電子化服務紀錄與批次蓋章工具,可協助仲介公司把服務軌跡數位化、降低人工作業漏記的風險。
  • 持續追蹤立法院審議進度與後續施行細則,並留意工總等產業團體所爭取的調適期與配套措施,及早規劃過渡安排。

結語

禁扣證件、禁收保證金的入法,是台灣移工權益保障與國際接軌的重要一步,對守法經營的仲介公司而言其實是釐清遊戲規則的機會。與其被動等待罰則上路,不如趁立法緩衝期把作業流程、收費結構與服務紀錄一次整理到位。當合規成為日常,仲介公司面對評鑑與國際稽核時,自然更有底氣。


本文僅供產業資訊參考,實際法規內容與施行日期請以立法院三讀通過、總統公布之正式條文及勞動部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