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摘要

每年的跨國人力仲介服務品質評鑑,評鑑期間自當年度的次一年度 1 月 1 日起至 9 月 15 日止,目前正是執行單位安排實地訪查的密集階段。評鑑成績分為 A、B、C 三級,並於 10 月 31 日對外公告,成為雇主與求職人挑選仲介公司的重要參據。對仲介公司而言,這不只是一張成績單,連續兩次拿到 C 級還會直接影響重新設立許可。趁訪查通知尚未到府前,及早盤點服務紀錄與書面文件,是降低風險最務實的做法。

法規背景與條文

跨國人力仲介服務品質評鑑的法源,來自《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許可及管理辦法》第十三條之一,並由勞動部訂定《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從事跨國人力仲介服務品質評鑑要點》作為執行依據,該要點最近一次修正為民國 112 年 1 月 9 日。勞動部以公開評選方式委託執行單位辦理,由評鑑委員依評鑑指標操作手冊,至仲介機構實地就雇主及外國人委任的服務品質進行評鑑。

依評鑑要點第六點,評鑑結果分為三級:成績達評鑑指標九十分以上者為 A 級,七十分以上未達九十分者為 B 級,未達七十分者為 C 級。設有分支機構且分支機構當年度受評者,以總公司與分支機構成績的平均數計算。評鑑範圍為當年度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辦理的雇主及外國人相關資料;評鑑期間為次一年度 1 月 1 日至 9 月 15 日,成績公告日則為次一年度 10 月 31 日。

評鑑要點也訂有「不納入評鑑」的條件,例如前二年度評鑑成績均為 A 級,且當年度及次一年度未因違反就業服務法受處分、起訴或有罪判決者,當年度可不納入評鑑對象。反過來說,若曾拒絕評鑑,或最近二次公告成績為 C 級,則仍須受評。

對仲介公司的實際影響

  • 評鑑成績會公告於勞動部及勞動力發展署網站,雇主在選任仲介時看得到,等於是公開的服務品質標籤。
  • 依評鑑要點第八點,仲介機構申請重新設立許可時,若最近二次公告的評鑑成績均為 C 級,將依《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許可及管理辦法》第十五條規定不予許可。
  • 依第九點,若切結不接受評鑑、無故拒絕受評,或在評鑑過程中對委員有恫嚇、謾罵等情事經制止不停止,同樣可能在申請重新設立許可時不予許可。
  • 評鑑採實地訪查,委員會就雇主與外國人委任的服務紀錄逐項檢視,平時文件是否完整、可追溯,直接反映在分數上。
  • 連續維持 A 級且無違規者,有機會在後續年度不納入評鑑,等於替公司省下訪查的行政負擔。

應對建議

  • 趁訪查通知尚未到府,先依評鑑指標附表逐項自我檢視,確認服務流程與書面紀錄沒有缺漏。
  • 將收費明細、服務契約、外國人接送與生活照顧紀錄等文件,依案件歸檔保存,做到隨抽隨有。
  • 建立服務紀錄的數位化機制,讓每一次服務都留下時間與經辦軌跡,避免臨評鑑前才補件。業界第三方平台如 ProLink AI(prolink.tw)已提供電子化服務紀錄與批次蓋章工具,協助仲介公司把日常服務軌跡留存得更完整。
  • 留意有無違反就業服務法的處分、起訴或判決紀錄,因為這會影響是否能適用不納入評鑑的條件。
  • 指派專人對接執行單位通知,掌握更改評鑑日期的程序與期限,避免因流程疏失被認定為規避評鑑。

結語

評鑑期間每年只有上半年到 9 月中這一段,訪查通知往往不會提前太久。與其等委員到府才臨時翻找文件,不如把服務紀錄的整理變成日常習慣。把每一次服務都留下清楚軌跡,評鑑時自然從容,這也正是仲介公司提升服務品質最扎實的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