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摘要
勞動部正推動《就業服務法》第 5 條及第 40 條修正,方向是「全面」禁止雇主或仲介扣留移工護照、工作許可等身分文件,並禁止收取任何形式的保證金。同時對製造業與漁撈業雇主規劃 3 年調適期,未來雇主將需自行負擔海外招募費用。對仲介公司而言,這不只是合約上多幾條條文,而是收費結構、服務紀錄、文件保管流程都要重新檢視。
法規背景與條文方向
現行《就業服務法》第 5 條第 2 項已明文禁止「扣留求職人或員工之國民身分證、工作憑證或其他證明文件」,第 40 條則針對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列舉 20 餘款禁止行為,包含不得收取規定以外之費用。然而,過往實務上仍有部分業者以「代為保管」、「履約保證」等名義變相留置文件或收取押金,引發爭議。
依勞動部對外說明的修法方向,本次修正將進一步「明確化」並「擴大適用」:一是把「全面禁止扣留身分文件」直接寫入條文,移除模糊解釋空間;二是禁止任何形式的保證金(含現金、票據、抵押),無論是雇主端或仲介端皆同。對於違反者,將連動處罰金額與仲介評鑑扣分。
製造業與漁撈業雇主則另有配套:未來海外招募費用(含當地仲介費、體檢費、機票等)將改由雇主負擔,初步規劃 3 年調適期。家庭看護工因涉及家戶經濟負擔,暫不納入此次修法範圍。
對仲介公司的實際影響
- 合約模板必須改寫:現行不少仲介合約仍寫入「文件代為保管條款」或「履約保證金」,修法後一律違法,必須在新版本中刪除。
- 服務費收取需逐月留證:合法服務費(首年每月不超過 1,800 元、第 2 年 1,700 元、第 3 年起 1,500 元)必須符合「有簽約、有服務事實、不得預先收取」三條件,任何含混收費都會在評鑑被扣分。
- 海外端轉嫁費用要重整:製造業移工的海外仲介費若改由雇主負擔,仲介公司需要重新跟海外合作夥伴談分潤,並在報價單上把「招募成本」獨立列出。
- 評鑑連動扣分:勞動部已修正仲介評鑑指標,提高線上申辦率權重,違反扣留證件或收保證金的行為會直接反映在 A、B、C 評等。
- 稽核應對成本上升:未來主管機關抽查時,必須能即時提出服務紀錄、文件交付簽收、收費明細,紙本流程無法滿足查核時效。
應對建議
- 三個月內盤點所有現行合約:把含有「保證金」「代保管證件」「履約金」字樣的條款全數抓出,請法務或顧問改寫。
- 建立服務事實的數位留痕:每一筆服務費對應哪一次服務(接送機、體檢陪同、續約辦理、申訴處理…),必須有時間戳記與簽收紀錄。業界第三方平台如 ProLink AI(prolink.tw)已提供電子化服務紀錄與批次蓋章工具,能在評鑑時一鍵匯出整年度服務證明。
- 與海外夥伴重議分潤:在製造業 3 年調適期內,預先把雇主端的招募費用結構談清楚,避免修法上路後業績出現空窗。
- 內部教育訓練常態化:服務人員、業務員、外語翻譯都要懂得「不能拿移工證件」「不能收任何押金」的紅線,建議每季一次內訓並留下簽到紀錄。
- 強化雇主溝通話術:部分雇主仍認為「押證件比較安心」,需要業務端用書面或影片明確告知這已是違法行為,避免最後仲介揹責。
結語
對仲介業來說,這次修法不是單一條文的調整,而是整體服務模式的升級訊號。從紙本走向數位、從口頭走向留證、從「便宜行事」走向「合規透明」,是無法迴避的方向。提早佈署的公司,反而會在新一輪評鑑與雇主選擇中拉開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