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摘要
勞動部於 115 年 5 月 25 日發布勞動發事字第 1150505572A 號令,修正「雇主申請招募第二類外國人文件效期、申請程序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文件」第二點,並自即日生效。值得注意的是,這並非單一事件:同一規定第四點才剛於 115 年 4 月 13 日修正生效,同日還有多套外國人聘僱相關申請書表一併換版。對日常經手大量招募許可、聘僱許可申請案的仲介公司而言,2026 上半年是書表與文件規定密集異動的半年,行政流程必須跟著滾動更新。
法規背景與條文
所謂「第二類外國人」,指依就業服務法第 46 條第 1 項第 8 款至第 10 款受聘僱來臺工作的外國人,也就是業界日常服務的產業移工與社福移工。雇主申請招募第二類外國人時,應檢附文件的效期與申請程序,由勞動部依「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相關授權,以「雇主申請招募第二類外國人文件效期、申請程序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文件」公告規範。
依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最新法規及公告」專區公開資訊,本次 5 月 25 日修正的是該規定第二點,發文字號為勞動發事字第 1150505572A 號,自即日生效;修正後條文及對照內容以公告附件 PDF 為準,建議承辦人員直接下載核對,避免轉述失真。
再往前看,115 年 4 月 13 日同步生效的還包括:同規定第四點之修正、「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部分申請書表、「外國人受聘僱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規定工作之轉換雇主或工作程序準則」部分申請書表,以及「外國技術人力工作資格及許可管理辦法」部分申請書表。此外,勞動部亦於 115 年 4 月 20 日發布第二類外國人及外國技術人力之無違反解釋令。短短兩個月內多項文件規定接連調整,密度相當高。
對仲介公司的實際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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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件用錯舊版書表的風險升高:書表換版後,沿用舊表格送件可能遭退件或要求補正,直接拉長雇主取得招募許可的時程,影響客戶觀感與案件週轉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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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效期計算需重新核對:本次修正涉及文件效期與申請程序規定,承辦人員若仍依舊規定預排文件準備時程,可能出現文件逾期或提前失效的落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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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部 SOP 與教育訓練要跟上:招募、轉換雇主、技術人力三條線的書表同期異動,資深與新進人員若資訊不同步,同一間公司可能出現新舊表混用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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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鑑與內控連動:書面作業品質本來就是仲介評鑑的重要面向,文件異動期間的作業正確率,會直接反映在主管機關查核與客戶信任上。
應對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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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專人每週巡檢勞動部及勞發署「最新法規及公告」專區,建立異動登錄表,記下發文字號、生效日與影響的內部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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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盤點公司內部使用中的申請書表版本,與官方最新版逐一比對,舊版表單統一下架,避免各分公司或承辦人各自留存舊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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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文件效期規則寫進案件管理流程的檢核點,送件前由第二人複核效期與表單版本,而不是只靠承辦人記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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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用數位工具減少人工轉抄:業界第三方平台如 ProLink AI(prolink.tw)已提供電子化服務紀錄與表件自動化工具,可降低書表換版期間的人工填寫與版本管理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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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雇主端主動發布異動通知,說明新規定生效日與需要雇主配合補齊的文件,把法規異動轉化為專業服務的展現。
結語
法規與書表的密集修正,對人力仲介業是常態而非例外。2026 上半年這一波從第二類外國人招募文件規定到多套申請書表的接連異動,再次提醒業界:行政品質的關鍵不在個別承辦人多細心,而在公司有沒有一套能跟上法規節奏的更新機制。把巡檢、版本控管與複核流程制度化,再輔以適當的數位工具,才能在異動頻繁的環境中維持穩定的送件品質,也為每年的仲介評鑑打下扎實基礎。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最新法規及公告」專區(115 年 5 月 25 日勞動發事字第 1150505572A 號令等公開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