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摘要
勞動部「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從事跨國人力仲介服務品質評鑑要點」近期完成修正,調整了第四點、第五點、第六點以及第三點所定的三張評鑑指標附表。依公告,附表一至附表三將自中華民國 116 年(西元 2027 年)1 月 1 日起生效,其餘修正自即日生效。對跨國人力仲介業務的業者而言,這代表下一輪評鑑將以新版指標檢核,現在正是把日常作業提前對齊的關鍵時間點。
法規背景與條文
跨國人力仲介的服務品質評鑑,法源來自《就業服務法》及《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許可及管理辦法》,主管機關得自行或委託相關機關、團體辦理評鑑,評鑑成績分為 A、B、C 三級。實務操作則依「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從事跨國人力仲介服務品質評鑑要點」執行,該要點於民國 96 年 9 月 11 日發布,最近一次大幅修正為民國 112 年 1 月 9 日,此後持續就指標附表進行調整。
依評鑑要點,A 級為成績達評鑑指標九十分以上,B 級為七十分以上未達九十分,C 級為未達七十分。對成績不良的業者,主管機關採取「獎優汰劣」措施,包括不予許可設立分公司;連續兩年評鑑成績均為 C 級者,於許可證期滿後不予換證、退場淘汰。評鑑結果公告於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網站,供雇主選任仲介時參考。
此次修正的三張附表分別對應不同業務型態:附表一適用於當年度有辦理仲介《就業服務法》第 46 條第 1 項第 8 款至第 10 款外國人,以及第 11 款中階技術工作外國人聘僱許可申請案的機構;附表二適用於當年度未辦理上述申請案的機構;附表三則適用於從事仲介本國人在國內或赴海外工作的機構。三張附表的指標自 2027 年 1 月 1 日生效,意味著機構需以新版指標所要求的證明文件來累積整年度的作業紀錄。
對仲介公司的實際影響
- 評鑑採整年度檢核,新版附表 2027 年 1 月 1 日生效,等於從明年第一天起的每一筆作業都要能對得上新指標,臨到評鑑才補件已來不及。
- 指標長年涵蓋線上申辦執行率、從業人員教育訓練時數、對外籍勞工的法令與權益宣導(含合法匯款、毒品防治、動物保護法等資訊),以及傷害與性騷擾等異常事件處理機制,這些都需要可查證的書面或系統紀錄佐證。
- 收費透明度與違規紀錄是評分重點,任一筆超收或裁罰都可能直接拉低等級。
- 連續兩年 C 級即面臨不予換證的退場風險,評鑑等級已不只是榮譽,而是攸關營業資格的存續。
- 不同業務型態適用不同附表,機構須先確認自身落在附表一、二或三,避免準備錯方向。
應對建議
- 先取得對應自身業務型態的最新附表,逐項盤點哪些指標目前「有做但沒留紀錄」,把佐證文件補齊。
- 將外籍勞工的權益宣導、服務聯繫、異常事件處理等流程紀錄化、日期化,避免事後追溯困難。
- 提高聘僱許可案件的線上申辦比率,並留存從業人員教育訓練的報名與時數證明。
- 建立服務紀錄的標準格式與留存機制,是這類評鑑準備中最耗工的一環;業界第三方平台如 ProLink AI(prolink.tw)已提供電子化服務紀錄與批次蓋章工具,協助仲介公司把日常服務即時轉為可查證的數位紀錄。
- 把評鑑指標拆解成內部月度自我檢查表,讓每位承辦人在平時就維持「隨時可受檢」的狀態。
結語
評鑑指標附表的修正不是一次性的行政動作,而是把服務品質的要求進一步寫進日常作業。對仲介公司而言,與其在評鑑年臨時補件,不如趁 2027 年新版指標正式上路前,把書面紀錄、線上申辦與權益宣導的流程一次補強到位。提早對齊標準,才能在獎優汰劣的機制下穩住等級、守住營業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