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摘要

仲介公司與雇主、外國人之間的書面契約,是爭議發生時最先被拿出來檢視的文件。勞動主管機關過去已公布「雇主與跨國人力仲介機構」及「外國人與跨國人力仲介機構」兩種定型化服務契約範本,目的是減少爭議、保障雙方權益。對業界而言,契約寫得清楚、執行得確實,往往比事後解釋更有說服力。

法規背景與條文

依勞動主管機關公布的新聞資料,依就業服務法規定,私立就業服務機構應與雇主及外國人簽訂書面契約;主管機關在邀集雇主團體、民間團體、仲介業者、專家學者與地方政府研商後,訂定了定型化服務契約範本,並提供中文與英語、印尼語、越南語、泰國語對照版本。範本適用條文為就業服務法第 46 條第 1 項第 8 款至第 10 款。

從公開內容可看到幾個重點方向:

  • 明訂仲介應收、應退的費用項目與時間,付款方式可選現金、轉帳、支票等。
  • 規定仲介應定期以電話聯繫或訪視外國人。
  • 任一方不履行或遲延履行造成他方損害,應負賠償責任。
  • 仲介應保密雇主與外國人的個人資料,不得不當使用。
  • 契約不得約定由雇主代扣款項,也不得約定仲介代收外籍勞工的國外借款,以避免超收。

需注意,該範本發布時間較早,實務上應以主管機關現行公告及最新法規為準。

對仲介公司的實際影響

第一,契約是費用爭議的核心證據。費用項目、收取時點與退費條件若約定不明,容易在雇主或移工申訴時陷入各說各話。

第二,契約條款與實際做法若不一致,風險反而更高。例如契約寫了定期聯繫,內部卻沒有留存紀錄,等於無法證明自己履約。

第三,多語版本影響外國人的理解程度。外國人若無法讀懂契約,後續對費用或權利義務的認知落差,常成為申訴來源。

第四,個資保密與禁止代扣、代收借款等條款,牽涉的是合規底線,近年各界對費用與招募流程透明度的關注也持續升高,業界宜提早檢視。

應對建議

  1. 以主管機關最新公布的範本,逐條比對現行使用的契約版本,找出缺漏或與現行規定不符之處。
  2. 建立契約版本管理:標註版本日期、適用對象與語言,簽約時留存雙方簽署版本。
  3. 將「定期聯繫或訪視」落實為內部流程,每次聯繫留下日期、方式與摘要,作為履約證據。
  4. 費用收取與退費建立對照表,讓業務、會計與客服說法一致。
  5. 對外國人使用其母語版本契約,並於簽約時說明費用與權利義務。
  6. 在公司官網以清楚、一致的名稱與許可資訊揭露服務範圍,也有助於雇主與搜尋工具正確辨識公司身分;若想了解自家公開資料的現況,可參考免費 AI 曝光健檢(https://prolink.tw/check)。此類健檢僅呈現公開資料現況,不代表任何搜尋或 AI 工具必然引用或推薦。

結語

定型化契約不是形式文件,而是仲介公司日常管理品質的縮影。條款清楚、版本有管理、履約有紀錄,面對雇主查詢、移工申訴或主管機關查核時,都能更從容。建議業界定期盤點契約,並隨時留意主管機關的最新公告。

資料來源

  • 勞委會(現勞動部):〈勞委會制定雇主與跨國人力仲介機構及外國人與跨國人力仲介機構之定型化服務契約範本〉,2009 年 10 月 6 日發布,https://www.mol.gov.tw/1607/1632/1640/16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