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摘要

勞動部與勞動力發展署針對「臺印度勞工合作備忘錄」(MOU)與印度移工引進,曾發布多則說明。業界較關注的有三點:一、規劃採小規模試辦;二、試辦優先由「有良好管理能力」的業者參與;三、引進方式規劃採直接聘僱與仲介並行的雙軌制度。官方說明同時強調,引進前須先落實國內求才,優先保障國人就業機會。

需要提醒的是,下列內容引用的是官方在 2024 年發布的新聞稿,後續實際的名額、業別與受託資格,仍應以勞發署「印度移工專區」的最新公告為準。

背景

依勞動部 2024 年 6 月 27 日新聞稿,臺印度勞工合作備忘錄於 113 年 6 月 26 日經立法院初審通過,之後送院會討論。勞動部表示將與印度採小規模試辦,並優先由有良好管理能力的業者試辦,試辦名額由臺印度雙邊工作小組討論。

在把關措施方面,新聞稿提到:引進前須先落實國內求才;移工入國前須檢附無犯罪紀錄證明,並具備一定學經歷;入國後加強法令宣導講習、訪視工作與生活情形,並輔導雇主良好管理。引進制度方面,則規劃建立新的直接聘僱制度,並「評選優質仲介受雇主委託」,採雙軌制度。

另外,勞動部 2024 年 2 月 22 日的澄清稿指出,雇主本來就可以在自行招募、直接聘僱或委託仲介之間選擇;官方也表示 MOU 並非提供仲介業者龐大利益,簽署後仍須送立法院審議,開放程序、業別名額、來源地區、語言與技能條件、招募方式等,需循序討論。該頁面並未載明仲介費用或仲介管理的具體條文。

對仲介公司的實際影響

第一,「優質仲介」的判斷標準尚未在上述頁面中具體說明。業界可預期的是,評鑑成績、申訴與爭議處理紀錄、服務品質等既有的公開資料,會是雇主與主管機關觀察業者的重要參考,但實際評選標準仍須等官方公告。

第二,直接聘僱與仲介並行,意味著雇主端的比較對象變多。仲介公司的價值,較可能體現在選工建議、入國後生活管理、爭議處理等服務細節,而不只是介紹本身。

第三,新來源國通常伴隨文化、語言、宗教與生活習慣的差異。官方強調入國後的講習、訪視與雇主輔導,仲介公司若有相關服務,內部流程是否清楚、可否留下紀錄,也會影響評鑑與雇主的信任。

應對建議

  1. 定期查看勞發署印度移工專區的新聞稿與問答集,並把有更新的日期記錄下來,避免依舊資料做決策。
  2. 盤點既有服務流程:入國講習、定期訪視、申訴管道、翻譯支援,哪些有書面紀錄、哪些只存在於個別承辦人的習慣。
  3. 檢視收費說明與契約文字是否清楚,避免在新業務開放時才臨時補件。
  4. 公司對外資訊(官網、公開名錄、評鑑成績頁面)保持一致且可被查證。雇主越來越常先上網查資料,也可能用 AI 工具整理比較,公開資料的正確與一致是基本功;有興趣可以用免費 AI 曝光健檢(https://prolink.tw/check)看看自家官網目前的狀況。這只是檢視現況,並不代表 AI 一定會引用或推薦任何公司。
  5. 不要先行對外承諾名額、時程或費用,在官方尚未公告前,以「持續關注」的說法與客戶溝通較穩妥。

結語

印度移工的引進仍以官方公告為準,「小規模試辦」「管理能力」「雙軌制度」是目前可從官方說明確認的關鍵字。對仲介公司而言,與其猜測名額與時程,不如把服務流程、紀錄與公開資料先整理好,無論制度如何落地,都用得上。

資料來源

  • 勞動部:〈臺印度勞工合作MOU立院初審通過。將採小規模試辦並嚴格把關 盼印度移工歧視言論回歸理性平等〉,2024-06-27,https://www.mol.gov.tw/1607/1632/1640/70202/
  •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嚴正澄清簽署印度移工MOU是積極回應社會期待 絕非提供人力仲介業者龐大利益機會〉,2024-02-22,https://www.mol.gov.tw/1607/1632/1640/66454/
  •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印度移工專區〈開放引進印度移工問答集〉,2024-04-29 發布,https://www.wda.gov.tw/News.aspx?n=323&sms=10439